一週雨後,我在一個Y型路口略作停留
仰望灰濛濛的天空,心裡不住的嘀咕:
「今年林內的紫斑蝶似乎少了點,天氣嗎?」
後方傳來鬧哄哄的聲音,
老叟、孩提、情侶、家庭,或喝飲料,或吃零食,
熙熙攘攘向這邊走來。
我瞥了一眼,表情閃過一絲不屑:
「這群人,知道什麼是紫斑蝶嗎?」

合歡雪季,一群人瘋狂上山;武陵櫻花,一群人聞風而至;
林內紫蝶,一群人蜂擁而來;三義油桐,一群人前仆後繼。
湊熱鬧的一堆人來,一堆人去,
留下的往往是斷枝殘幹,滿目瘡痍,遍地凋零。
這些地點,我多少走過,
每次舊地重遊,總是不勝噓唏,
這就是我們的「生態教育」?這是消費自然,還是重視自然?

生態旅遊,不該只是定位在淺層旅遊。
這種旅遊模式,極容易複製,沒有地方特色,沒有地方文化。
地狹人稠的台灣,若是每個地方都如此設計,遊客興致缺缺也是早晚的事。
生態需要深耕,旅遊需要深耕,
深度旅遊,才能讓遊客有更深的體會與感動。
很無奈地,政府當局、或是活動發起人,
習慣站在商業利益的角度審思一個活動能帶來的經濟效益。
他們會招覽許多商家進駐,或是結合許多店家聯合行銷,
一連串的活動設計、行程規劃後,
商家、買賣活動都成了主軸,
自然的「蝶」、「螢」、「雪」、「櫻」等,一一成為人們消費的對象。
人,在消費自然,從中獲利,這是我解讀到的訊息。

我曾問在地的工讀生:「紫斑蝶什麼模樣?」
大家面面相覷,回答道:「就蝴蝶而已啊,沒什麼不同?」
我有點難過,追問著:
「那林內還有龍過脈步道、八色鳥、諸羅樹蛙,你們見過嗎?」
「龍過脈我走過一小段,其他的…沒聽過、沒見過…」
他們不好意思地回答,這個答覆不是他們的專利,
絕大多數的在地人也相同,甚至來這裡看紫斑蝶的遊客也不見得能懂多少。
在他們的看法,
旅遊是怡情養性,陶冶身心的活動,不需要弄成遙不可及的學術領域。
我很想問句話:
如果旅遊的目的,只是為了吃吃喝喝,那跟在家又有什麼不同?
如果親近自然,是為了消費自然,那跟山老鼠的「消費」山林,又有何不同?
活動主辦者置入太多的商業活動,
扭曲了原本的生態重心,移轉了遊客賞蝶的焦點。
我們在商業包裝下賞蝶、賞螢,這豈是原來的自然面貌?
尊敬自然,體驗自然,才會從「心」認識自然。

1980年代,國外吹起一陣野外休閒風。
鑑於人類擴張的腳步過於快速,直接間接影響自然界動植物的生存。
政府、學術單位、環保團體發起「無痕山林」的運動,鼓吹自然界的生態保育。
簡而言之,無痕山林的概念,有個傳神的敘述:
「對真正愛山的人來說,上山的過程就像一顆石頭,
  靜靜地回到原本屬於它的位置,不會帶來任何干擾。」
我想更進一步強調,無論是山、水、還是荒野,
在自然規律下,這套定則理應皆能適用。

下班的路上,我把車停在田埂旁,凝神傾聽。
一週雨後,蝴蝶少得可憐,蛙鳴倒是多得驚人。
雨,淅淅瀝瀝地下著,
莫氏樹蛙、澤蛙、小雨蛙還夾雜著黑眶蟾蜍的聲音。
對我而言,四季、晴雨都不足以影響原有的生態面貌。
雨天有雨天的美,晴天有晴天的好,
我要的,不過是自然帶來的感動罷了!
傾聽,夠了!凝視,夠了!
這樣就好,多一分、少一毫,「自然」就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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