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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們分手吧,好不好?」妳難過地對我說出決定。
「妳冷靜一段時間,我不會再打擾妳,
不過我會記得每天寫篇日記給妳,告訴妳我發生什麼事情!直到妳回頭為止。」
我無奈地作出回應,開始與網誌為伍。

網誌的初衷,是因為「妳」。
網誌的存在,是為了讓妳了解我的生活;
網誌的敘述,是提醒自己時時刻刻等待妳的回頭。
是以,對妳的印象成為網誌的第一篇。
我透過以前的照片拼湊小說般的畫面,追憶與妳的旅行;
我紀錄分手後的努力,想讓妳看見我為妳做的付出;
我穿插和妳家人、朋友間的互動,希望藉由心靈的交流感動彼此。
可惜網誌還沒來得及給妳,我就先行放棄那個遙不可及的堅持─每天寫日記給妳。
放棄,並非是放棄對寫日記的堅持,而是放棄盼望妳的回首。
網誌,寧可自己獨享;網誌,寧可友好分享;
獨獨對妳,我沒有那個勇氣與妳共享;
「若是妳不再關心我,網誌對妳亦沒有任何的意義。」
筆鋒帶著假設,自顧自地續寫一個人的故事。

紛紛擾擾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,朋友、加油站的夥伴始終是我的後盾。
我藉由這個平台,聽朋友的建議、也聽夥伴的看法。
不斷地分享、回饋、再分享、再回饋,
網誌跳脫出妳的框架,轉而描繪我的人生際遇。
朋友夥伴的心情故事、演講的啟發,一一轉化成筆下的素材。
心靈跳脫出妳的窠臼,我看到另一片陽光藍天向我招手。
寫著、寫著,搭車的時候寫、發呆的時候想、下班的時候寫。
無時無刻,我幾乎都在構想主題、架構、措辭。
此時的網誌,像極我的女朋友,每天想她、念她、與她對談。
漸漸地,分享的朋友越來越多,新的瓶頸很快來到。
感動自己的文章,如何感動別人?
分享自我的創作,別人會如何解讀?
毫不掩飾、有話直說,是否會影響朋友對我的看法?
困惑,在朋友解答後消散於無形;
迷惘,在演講者分享的過程昇華。
筆是筆,字是字,我是我,
走自己的路才是創作的初衷,尋回寫作的初衷才能走自己的路。

心情隨筆如何才能感動自己?
十年後、二十年後我再次閱讀是否能回憶當初的悸動?
我嚐試各種方式表達自己內在,而想法與書法創作有異曲同工之妙。
楷書運筆,精雕細啄,架構平穩;
行書行雲流水,務求簡易、順暢;
草書寫意,不拘泥於形。
寫作不也是如此?
起承轉合、結構鮮明是中規中矩的表達方式;
平鋪直敘、不重辭藻是一讀就懂的好作品;
要言不煩、言簡意賅更是重意不重形的佳作!
創作,是門學問;
創作,是形與意的融合、是真我的自然流露。

因為創作,我走出自己的路;
然而,也因為創作,我得重新佈局人生的規劃。
將有限的時間投資於創作,是理性、或非理性?
創作,是我人生唯一的核心?
半年來的寫作,創造屬於自己的資產。
我應該利用這項無形的財富創造更高的附加價值。
我應該將時間分配在更多想學的知識,想獲取的體驗。
放眼書櫃上的傳記、小說,生活瑣事佔的篇幅又有多少?
名人之所以是名人,乃在獨到的眼光、豐富的歷練!
我不奢求自己能與他們比肩,但,「追求不同以往的我」我並未忘卻。
我的歷練還不夠、見解過於膚淺。
唯有持續追求知識,追求更為廣泛的歷練,才能再次締造自己的高峰。
唯有更有效率地吸收知識,更有效率地運用知識,才能更上一層樓。

我,就是我。
做什麼,就像什麼。
憑藉就是一股傻勁、就是一股衝勁,
只要你願意,每個人都有無限可能。
第一百篇網誌,第十萬個字─走自己的路。
一百年的最後一天,我期許自己─走自己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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